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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季-秋.jpg
租車規定: 清單

​租賃條件

Lease conditions

1、承租人須年滿二十歲,取車時須備有效駕照。

      (持駕照未滿一年者,將保有是否租借之權利)
2、承租人須備下列證明文件,才可承租車輛:
      本國國民:身份證及有效汽車駕照。
      非本國國民:護照、中華民國監理機關認可之有效國際駕照。

超跑租賃

Sports car rental

1、承租人須提前5個工作天預訂,且先付訂金才算完成預訂。

2、承租人取車時須提供身分證、駕照及本人信用卡(或財力證明)。

3、承租人取車時須付押金(因車款不同,須向專人詢問)。

​4、每日限行駛200公里,超出每一公里加收50元累計。

租賃事宜

Lease Matters

1、每日限行駛400公里,超出每一公里加收2元累計。

     (租賃期間為3天以上者不在此限)

2、租賃時間超過還車時間每一小時照每日租金十分之一計算加收,

      滿6個小時以上按一日計算。

3、承租人欲續租車輛者,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24小時的營業時間內事先聯繫

      並取得公司之同意,才可續租。

4、承租人超過租賃期限未按時還車,公司有權不經承租人同意得將車取回,

      且承租人同意就逾期返還車輛之租金如實向公司繳付;倘若車輛上有放置

      之其他物品或財務時,公司不負保管責任。

5、承租人於租賃期間應自行駕駛,非經公司同意並尚未登記者,不得轉交他

       人駕駛,且承租人承諾絕不得將車輛擅交無駕照之人使用,更不得從事營

       業行為或充作教練車或作違法用途。如有此情形公司得隨時收回車輛及

       終止租賃關係,並就承租人已使用之每日租金加倍計算。若因此造成他人

       損害之一切責任,概由承租人負責,與公司無涉。

6、租賃期間若有違規或被逕行告發者,概由承租人負責,包括因此所發稱之

      罰鍰,承租人應負責繳清。有關牌照及行照被扣部分,自牌照及行照被扣

      之日起至公路監理機關通知得領回日止之租金,由承租人負擔。

7、承租人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保管及維護車輛,不得酗酒開車及禁止載

      運違禁品如有發生任何事故或拖吊車輛等情事,概由承租人負完全責任。

其他事項

Other matters

曼巴租賃有限公司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內容之權利,如有任何變更內容將公布於本網頁,恕不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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